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中新经纬11月1日电 凯盛新能1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凯盛新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母公司统一采购再平价销售给子公司的业务未按净额法核算。该事项影响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母公司单体会计报表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业绩预告、董事辞任等事项属于内幕信息,公司未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谢军作为公司董事长、马炎作为公司时任总裁、章榕作为公司总裁、李飏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红照作为公司财务总监、王蕾蕾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相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凯盛新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谢军、马炎、章榕、陈红照、李飏、王蕾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凯盛新能是新能源玻璃的生产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玻璃等玻璃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公司于1994年7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1995年10月31日在上交所上市。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凯盛新能实现营业收入36.95亿元,同比减少2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亿元,上年同期为1.98亿元。
对于净利由盈转亏,凯盛新能称主要因为光伏玻璃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价格大幅下滑。
二级市场上,凯盛新能A股1日收跌3.7%报10.4元/股,H股收跌0.91%报4.34港元/股。(中新经纬APP)
凯盛玻璃谢军内幕信息证监局 新浪科技公众号“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