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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儿童保护司法援助中心

儿童的平安成长是许多家庭牵挂的大事。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分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两高”)所作报告中的关键词之一。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一级演员郭蓉带来了关注儿童安全教育和儿童保护法治建设的提案,在儿童平安出行、儿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建言献策。郭蓉建议,针对儿童保护设立司法援助中心,专门处理涉及生命安全、影响重大的儿童伤害案件,确保执法公正统一。

新京报:今年你带来了一件关于儿童安全教育和儿童保护法治建设的提案,为什么会关注这个领域?

郭蓉:这次两会期间,“两高”的报告也都强调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这也说明,我们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

与此同时,我也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这些年来,我也一直参与和儿童安全相关的公益事业。

我接触过许多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缺乏安全引导和知识,有些孩子就出现了各种安全事故,有些孩子甚至只有两三岁。我的工作是要给大众带去美、带去精神力量和希望的,同时还应肩负社会责任,这更加坚定了我要关注儿童安全的决心。

新京报:儿童平安出行是你非常关注的领域。针对这一话题,你准备了什么提案?

郭蓉:我的建议是加强儿童交通安全法治建设。

不能伤害儿童是社会的底线,当涉及儿童的恶性事件发生时,我们应该在法律层面严惩凶手。在我所知的案件中,出现过司机在交通肇事后不履行救助义务的情况,这是对被害人生命健康权的极端不负责任,有必要从重处罚、严格执法。

鉴于此类事件暴露的问题,我在提案中建议,加强交通事故后应急救援及追责制度建设,对肇事司机不履行救助义务的行为进行严惩,将这样的行为纳入不作为犯罪范畴,同时加重对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刑罚,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刑法》在提及交通肇事时,提到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我也建议今后的法律或司法解释能够对“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予以更明确的解释。

普及法律知识也非常重要,特别是孩子,应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除了求助于司法力量,我们还要凝聚整个社会的力量,包括公益组织,形成合力。

新京报:你在提案中还建议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和儿童保护法治建设,设立儿童保护司法援助中心。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建议?

郭蓉:随着时代发展,我们的法律也要不断完善。每年都有很多涉及儿童安全的案件,我就在想,能不能针对儿童保护设立一个援助中心,专门处理涉及生命安全、影响重大的儿童伤害案件,确保执法公正统一。

这个援助中心的作用是双向的。一方面,它可以帮助受害者家庭在司法诉讼中更细、更全面地了解法规条例,司法部门也可以给予援助中心一些指导,让受害家庭得到来自司法界更多、更快的援助;另一方面,援助中心也可以在司法诉讼层面,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为受害者家庭答疑解惑,提供实质帮助。

新京报:儿童保护司法援助中心具体应该提供怎样的帮助?需要哪些力量的参与和努力?

郭蓉:我们可以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增强对于各种儿童伤害案件的惩治力度,同时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定期公布儿童伤害事件的法律援助诉讼案例和指导性案例,为一线司法人员提供重要指导,让施害者依法受到严惩。

此外,我认为还应该建立互联网援助平台与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完善紧急救助义务制度和先行赔偿制度,利用法律和科技手段保障受害儿童及时获得救助;推动儿童保护法制建设、建立全国范围的儿童失踪警报系统,运用数字科技力量构建儿童保护网络体系,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对于受伤害儿童及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在儿童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家庭暴力防范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与生命平安相关的公共安全制度机制、法治、教育培训、基础设施等建设。

新京报:你也建议全面加强儿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具体应该怎么做?

郭蓉:一方面,我们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防治校园霸凌和家庭暴力,另一方面,也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儿童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安全。同时,我们还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儿童保护工作,通过政策研究和公益金融等方式,助力儿童平安成长。

我还建议公安、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少年儿童校内校外安全教育大环境,提升家长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知识普及培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全社会都应该达成共识,呵护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新京报记者 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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